上海:3.39亿信贷资金涉嫌违规入楼市 有银行暂停以个人名义办理经营贷 “造假”行为将纳入信用登记平台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 高萍 潘婷)讯,自广州、深圳、北京之后,上海银保监局今日披露了针对经营贷、消费贷违规金融楼市的专项稽核调查结果。截至目前,监管稽核调查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对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违规获取房贷的记录纳入信用登记平台,在国内尚属首次。由于该做法符合银保监会的监管导向,因此预计很快会在多地实施。

  随着监管措施的到位,上海已有多家银行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贷款门槛,且有银行已暂停以个人名义办理经营贷款。

  上海披露六类典型案例 空壳公司成挪用“利器”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还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

  通过缉查,上海银保监局披露了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财联社记者此前在采访时了解到,一些购房者绕道经营贷、消费贷支付首付款或房款时,空壳公司成了买房者违规挪用资金的“利器”,由此也形成了一条有贷款中介参与的“灰色产业链”。

  只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中介机构便可以为名下无公司的借款人提供“空壳公司”,借款人作为公司股东即可办理银行的经营贷款。而为了避开银行贷中、贷后审查和受托支付,中介可提供“合作公司”作为借款人名下企业的“交易对手”,资金打入“合作公司”后,再通过调换不同借款人贷款资金的方式,分笔转出回流转出,为借款人提供购房款。

  不过,随着今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对信贷资金违规入市连续打出“组合拳”,这样的操作方式已经成为监管稽查的重点内容。3月26日,银保监会联合住建部、央行下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加强对合作类业务的监测统计,对与单家中介机构合作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要重点加强分析核查。

  违规个人将被拒贷 且会被纳入信用登记平台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要求银行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同时,对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要求银行不得接受其房贷申请,并将该行为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据了解,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上海市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公共信用状况查询服务。包括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上海银保监局在内等近80家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加入到了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中。该平台与卫城征信、凭安征信、倍通征信等十余家征信机构开展信息对接,这意味着一旦失信行为被录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个人未来在求职就业、信用卡办理、买房贷款、居住证积分等多个方面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也是此前银保监会的监管导向。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十分赞成监管将违规企业和个人挪用贷款等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建立挪用贷款黑名单等制度。他认为,进入征信体系,可以增加这些借款人的违规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多地高压打击信贷违规入市效果显现

  在此次的通报中,上海银保监局要求辖内银行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

  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财联社记者今日从上海市多家银行了解到,银行的经营贷款门槛在进一步提高。除了更看重企业自身经营情况以外,已有银行暂停以个人名义办理经营贷款。

  某国有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自春节过后,该银行已经暂停对以企业股东名义申请的经营性贷款;而新过户公司时间年限也已拉长至1年,且必须以企业名义申请贷款。“如果是经营情况较好且需要资金的企业,目前仍然可以办理经营贷。”

  不仅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地经营贷门槛也进一步提高。多地银行要求借款人必须还清消费贷之后才可以重新申请房贷,同时严格审查新申请经营贷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半年之内新申请经营贷的借款人,必须证明经营贷信贷资金未被挪用后才可申请房贷。

  深圳、广州等地严查经营贷违规入市之后,楼市“打新”潮也有所遏制。一些楼市“打新”者已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一些“网红楼盘”因此变为“被拒神盘”,“打新”购房者被清理出局。多地监管表示,自严查以来,新增经营贷规模有所下降,经营贷资金进入楼市的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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