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廉洁从业现场检查启动!行业猜测与“叶飞举报事件”有关,知情人士第一时间给出答案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艳云)讯,据财联社记者从行业人士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启动对券商廉洁从业的现场检查。与这一消息同时传出的,还有行业对这一次现场检查动因的猜测,即本次现场检查是否与叶飞举报事件有关?

  “对廉洁从业进行现场检查,今年年初已列入计划,属于常规性检查。2020年3月份,协会发布了廉洁自律的证券行业规范,当下实施已满一年,监管需掌握各公司实施落实情况,现场检查是应有的工作安排。”有知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透露称。

  上述人士同时补充,“这是制度例行安排,显然与近期叶飞举报的热点事件并不相关,属于常规检查。但本次现场检查是否将合并举报内容,这个还不明确。”

  4家券商突被叶飞举报“带节奏”

  叶飞举报中源家居违规“市值管理”,多家券商与上市公司被卷入。

  据财联社记者消息,有券商已将自查情况上报证监会,并对公司自营及资管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对外方面,天风证券、恒泰证券、民生证券均有回应。

  5月16日,恒泰证券回复财联社记者称,对于此事,恒泰证券高度重视并对自营投资、资产管理及两融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关于“恒泰证券参与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的说法不实。

  同是5月16日,民生证券回应媒体称,民生资管并未参与中源家居市值管理,今年一季度确实有自营部门的投资经理在投资权限内买入中源家居股票,但公司肯定不会参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5月15日,天风证券回应财联社记者称,公司从未参与过叶飞所述中源家居维护市值管理的相关行为,自营和资管部门2021年也未发生过疑似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相关的股票交易记录,自媒体大V所言存在不实。

  廉洁从业规则实施一年,严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必要交易行为

  2020年3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梳理证券经营机构各主要业务条线廉洁从业风险点,明确投资银行、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等主要业务条线禁止性规定;明确处罚机制,区分依法合理营销活动与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机构责任与个人责任,并明确处罚措施以及从轻、加重处罚的情形。

  《实施细则》明确,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另类投资业务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是利用他人提供或者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等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二是侵占或者挪用受托资产;

  三是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账户之间输送利益;

  四是以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估值的价格进行交易;

  五是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持券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影响证券、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价格、交易量;

  六是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利益为目的,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

  七是让渡资产管理账户实际投资决策权限;

  八是代表投资组合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过程中,不按照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投票;

  九是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针对证券经营机构或从业人员违反《实施细则》的,中证协将采取自律措施,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将有关情况报证监会;涉嫌违反证券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移送证监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证监会报告。

  至少9家家券商也廉洁从业问题遭罚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券业廉洁从业的情况已开出多起罚单,涉及券商达到9家之多。

  5月11日,陕西证监局通告,决定对中邮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时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丁奇文在内的三名管理人员出具警示函,事因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陕西证监局认为,中邮证券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不完善;二是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制度执行不规范。

  去年12月21日,云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红塔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因存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未覆盖结算、交割业务种类、环节等四宗违规事项,红塔证券被云南证监局责令整改。

  去年11月10日,福建证监局挂出的罚单显示,兴业证券因未对内部员工进行尽责和管控,导致在国荣医疗推荐挂牌过程中,存在员工廉洁问题且引发客户纠纷的情况而被监管部门处罚,并面临整改。

  去年11月6日,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处罚原因之一为:华安证券廉洁从业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对员工执业行为规范性缺乏有效约束。

  去年10月27日,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处罚问题之一即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在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等项目中,未充分披露聘请第三方机构情况。

  去年6月3日至6月5日,浙江证监局连发5份监管函,方正证券、浙商证券、万联证券和大通证券4家券商营业部相关人员因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为客户融资提供介绍等原因被处罚。

  自监管部门发出廉洁从业规定及实施细则以来,至少有国都证券、西部证券、国元证券、东海证券、浙商证券、红塔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中银证券、海通证券等10家券商先后响应监管号召,各自披露了廉洁从业具体规定。

  各券商负责廉洁从业管理的部门并不相同,分别包括公司党委、合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特设领导小组、新设综合监督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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