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迎“33条”金融深改意见 多举措探索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助推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财联社(北京,上海 记者 王宏 林汉垚)讯,海南自贸港金融领域建设指导意见来了!继《海南自有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纲领性文件发布之后,央行和银保监会等四部委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对财联社记者分析,《意见》结合海南区域特点,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自贸港建设,特别是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有很多值得期待的亮点,不仅对海南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经验可复制和推广,有助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推动跨境金融开放创新,资本活力或进一步提升

  “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离不开金融、尤其是跨境金融服务的支持。《意见》提及的与跨境金融相关的开放和创新,将有利拉动和活跃海南的跨境贸易和投资。” 汇丰银行(中国)行长王云峰表示。

  高水平的经常项目开放和资本项目开放政策,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政策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金融政策。在探索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允许海南自贸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贸港纳入QDLP试点,并给予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华茂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将海南自由港的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纳入QDLP,也就是指在海南,人民币在一定额度内可以直接投资国内资产;这个政策之下,一定额度的人民币可以是QFLP用外资兑换的人民币,相当于离岸人民币。这促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对外开放资本项目,提升人民币自由兑换水平,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而在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方面,《意见》也提出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周华茂表示,这将有助于吸引跨国创新资本在海南集聚,激发资本活力,助力海南产业链转型升级发展。

  纲领性文件指引:多方面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围绕着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意见》从银行业、保险业以及支付业务对外资准入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王云峰表示,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有助于海南引入更多地国际金融机构和资本,为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各项建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银行业方面,《意见》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对此,周茂华表示,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一方面可以引入海外较为成熟的管理经营和经营理念,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引入海外高水平银行机构,产生“鲶鱼效应”,促进国内银行业良性竞争,倒逼国内银行业加快改革,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也有助于吸引跨国创新资本在海南集聚,激发创新活力,助力海南产业链转型升级发展,为自由港资本项目进一步对外开放积累经验。

  除了银行业外,《意见》指出,要就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加强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普华永道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此举是立足海南外向型金融的定位,与港澳地区的保险机构探索创新的业务模式,发挥离岸金融业务在税收和政策上的优势,丰富境内保险公司的选择。他分析,针对再保险业务的国际化特点,在进行全球的风险分散安排时,在确保偿付能力监管有效的情况下,离岸模式可以获得更便捷与丰富的选择同时,也可以引进更完善的经验与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对财联社记者指出,再保险兼具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运营和财务均有特色化、国家化的语言,所以要制定考虑中国国情并能国际通行的监管规则,尤其是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他表示,再保险是保险的保险,业务的开放性和国际性很强,是一个地区金融保险市场建设,尤其是国际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支付业务方面,《意见》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海南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支付是所有商业活动的基础,支付行业也是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领域。虽然外资进入支付行业早有文件,但目前获得支付牌照的外资企业比较少。海南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在推动跨境交易和扩大对外开放时,是需要这样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来推动。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独特优势错位发展

  为了推动海南重点发展产业的产业聚集规模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意见》就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出了多点措施,涉及开发特色保险产品、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

  对于《意见》中提到的鼓励在海南设立保险资管公司,并且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管产品进行融资。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表示,这给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更重要的是还可以进一步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贡献力量。另一方面,支持海南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可以更好的分散风险和发现投资机会。

  “除了资产端的改革创新之外,业务端则是鼓励海南的保险机构利用本地特色,开发特色的保险产品。譬如,围绕着海洋环境生态和海岛旅游及康养等主题,设计相应的养老保险、旅游保险、农业保险、以及与其特色产业相关的财产险责任险等创新产品,从而赢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周瑾还指出。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意见》在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科技金融发展和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方面提出的多项具体措施都值得关注。西南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些措施都有利于海南利用自身独特的地理优势,与其他区域进行错位化发展。

  “如果海南发展金融,很难与北京、上海、深圳竞争,需要找到金融的新增长极,包括科技金融方面,也需要错位化发展。因此《意见》在提到金融科技方面,讲的是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推动科技和金融的融合,包括重点发展服务海洋科技的金融。”陈文表示。

  “随着碳中和概念的成熟,海南可以在绿色金融创新业务这个增量市场吃一块蛋糕。在中国既有格局下,《意见》明确海南自身产业特色和政策优势,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对海南进行了合理的定位。”陈文还指出。

  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方面,《意见》指出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在政策支持下,海南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金融产品方面能够走得更靠前,对于海南整个房地产稳房价都有着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还可以培育一批房地产金融机构、金融企业,有助于推动中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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