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金融法院来了!北京拟设立金融法院 将管辖这些案件

   财联社(北京,实习记者 高萍)讯,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也要来了。

  业内表示,金融法院通过专业化审判来创新金融规则,在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上,通过集中审理金融案件做出有效判决,能更好地化解纠纷。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完善金融审判体系,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于统一金融类案件管辖、节约司法资源、统一地区内的裁判规则和尺度意义重大。

  1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关于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草案主要内容涉及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监督、法官任免等方面。北京金融法院拟管辖案件具体包括六大类,其中,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包括证券、金融借款合同、委托理财合同等纠纷在内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以及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均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

  此外,以住所地在北京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及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再审案件,亦归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一位业内律师表示,从已公布的管辖权看,北京和上海的金融法院定位差不多,但是由于北京辖内的金融监管机构无论从级别上还是管辖范围上均更高,因此,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相关案件的受关注程度预计将更高。

  此外,他还指出:“资本市场‘基础设施’所在地这个链接点很重要。新三板明显不如沪深交易所影响更大,但银行间市场以及中央结算公司这些链接点可能会更有实质意义,对债券纠纷类案件的影响可能更大。”

  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北京金融法院的案件管辖问题。

  周强认为,从目前北京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来看,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条件已经具备。一是具有较好的审判基础;二是具有较好的审判队伍人才基础;三是有足够的案件数量支撑。

  数据显示,2019年北京各中级法院一审、二审金融案件数量分别为1269、5519件,此外,“一行两会一局”等金融监管机构作为单一被告的行政案件均由北京法院审理,2018年、2019年此类行政案件分别为267件、209件。

  据悉,为确保北京金融法院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草案提出,北京金融法院将不断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完善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加强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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