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科研项目或未批先建,信息披露竟自相矛盾

  来源:壹财信

  作者:杨桦

  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孚能科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孚能科技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招股书介绍,孚能科技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整体技术方案的提供商,也是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的生产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已成为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

  但是,《壹财信》对其进行了深入分析后发现,顶着”科创板动力电池第一股“金冠的孚能科技用工违反规定,与前研发总监陷入诉讼,建设项目或未批先建,在信息披露方面竟自相矛盾、数据不一。

  与前研发总监对簿公堂

  劳务派遣用工违反规定

  梳理孚能科技财务报表,发现其呈现营业收入增幅下降、负债总额高速增长的趋势。

  2016年至2019年,孚能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46,850.72万元、133,861.38万元、227,565.24万元、244,962.87万元,2017年至2019年营收增幅分别为185.72%、70.00%、7.65%;2016年至2019年,孚能科技负债总额分别为101,499.37万元、174,469.14万元、222,284.48万元、459,701.91万元,2019年相比2018年增幅高达106.81%。

  不仅如此,2018年至2019年1-9月,孚能科技四家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均处于零或亏损状态,共计亏损4,053.57万元。其中,本次IPO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孚能科技全资子公司孚能镇江2018年净利润为-55.39万元,2019年1-9月净利润为-452.81万元。

  研发费用率方面,2016年至2019年1-9月,孚能科技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71%、3.54%、4.95%、12.07%,同行业对应年度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6.21%、7.03%、6.91%、6.69%,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除了最近一期,孚能科技研发费用均低于同行均值,仅在2019年1-9月高于同行均值。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孚能科技前研发总监程锦国还与公司存在劳动争议纠纷。追溯到2018年,孚能科技以程锦国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其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19.3万元。程锦国认为其作为公司技术总监为公司研发的三款动力电池,目前仍是公司的主打产品,至今仍在批量生产和销售。这充分说明了其工作能力和为公司所作的贡献,故公司称其工作表现不好没有事实依据。于是对此申请仲裁,仲裁申请其中一项为请求裁决恢复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次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孚能科技一次性支付程锦国2017年度年终奖共计11.4万元,驳回其余请求。程锦国不服裁决结果,先后向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补发工资34.2万元及年终奖15.2万元。一审最终判决孚能科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程锦国2017年度年终奖11.4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不仅其前研发总监与公司存在劳动诉讼,其副总经理JUNWEI JIANG也闪退。2019年5月,孚能科技聘任JUNWEI JIANG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8月,JUNWEI JIANG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19年12月离职,仅上任短短3个月。此外,在用工方面,2016年和2017年,孚能科技劳务派遣人数超过了员工总人数的20%,违反了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不得超过用工总量10%的规定。

  信息披露竟自相矛盾

  科研项目或未批先建

  对比孚能科技招股书的信息披露和公司其他官方渠道的宣传信息,《壹财信》发现多处信息存在差异。

  首先,孚能科技微信公众号推文中对外宣传称:”孚能科技于2002年成立于美国硅谷。” 而招股书披露,孚能科技前身”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系由美国孚能与满园建设于2009年12月合资设立。而美国孚能于2002年成立于美国硅谷。显然,孚能科技在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出现了张冠李戴的情况。

  其次,孚能科技微信公众号推文中对于镇江动力电池项目的宣传与招股书信披自相矛盾、存在重大出入。

  2018年7月23日推文显示,孚能科技镇江制造基地项目将分两期达到年产20GWh动力电池的产能;2018年10月29日推文显示,孚能镇江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年产能目标20GWh,一期项目规划16GWh产能,预计将于2019年建成。而招股书显示,2018年以来,公司陆续启动了镇江一期和镇江二期项目的建设,一期二期将达到年产16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低于推文中两期达到年产20GWh动力电池的产能;同时招股书称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启动镇江三期项目建设,第三期将达到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一二三期项目合计达到产能24GWh,合计产能信息与推文表述或出现乌龙。

  此外,《壹财信》通过查阅备案信息发现,孚能科技承担的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动力锂电池工程研究中心试制及测试能力提升项目”(下称:锂电池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公开备案信息显示,孚能科技锂电池项目于2019年3月19日通过赣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但招股书显示,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实施时间明显早于备案通过时间。

  最后,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锂电池产业发展报告》(2018)列示了2016-2017年中国主要电池企业产能(GWh)及产能利用率。该资料显示,2017年孚能科技产能利用率为40%左右,而招股书中则显示,2017年孚能科技产能利用率高达97.89%,两者相差甚远。

  上述官方公开信息与招股书信息披露出现多处不一的情况,孚能科技应该给出解释,相关部门或也应给予关注。孚能科技已经拿到注册批文,即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后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壹财信》也将保持关注。

  The post 孚能科技科研项目或未批先建,信息披露竟自相矛盾 appeared first on 壹财信.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