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撞在“枪口”风控存漏洞 大股东涉嫌同业竞争

  《金证研》沪深金融组 辟芷/研究员 映蔚 唐里 洪力/编审

  据银监发〔2018〕4号文件,2018年1月13日,中国银监会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中包括违规让他人随意进出和使用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违规让他人在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开展非法金融业务。

  恰巧的是,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就正好撞在“枪口”上。2018年,原重庆银行贵阳分行员工涉嫌假冒代表重庆银行,使得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被骗取3亿元,这场“风波”一时间引起各方关注。

  上述情况无疑折射重庆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的漏洞,而问题远不止如此,重庆银行曾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贷,第一大股东更是涉嫌同业竞争。

   

  向有“前科”公司放贷 风控存漏洞

  2018年,重庆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8.81亿元,相比2017 年的24亿元,增长了20.03%。而不良率走高的背后,回溯历史,重庆银行曾向有前科的公司放贷,充分暴露了其信审不严谨的问题。

  据招股书,重庆银行与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新城建投”)签订了从2018年6月25日到2028年6月24日,为期10年的贷款合同。

  但早在签订之前,都江堰建投曾卷入受贿案。

  据(2015)成刑初字第188号文件,2016年6月1日,时任都江堰新城建投董事长的冯剑,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且受贿所得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且冯剑犯收受贿罪二审刑事判决书发布日期为2016年9月23日,而目前都江堰新城建投现在也成了“老赖”,有三条失信记录。如此看来,重庆银行收回对都江堰新城建投的贷款或成难题。

  无独有偶,重庆银行也曾向有违约“前科”的重庆兆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隆置业”)发放贷款。

  据(2016)渝0114民初839号文件,2016年4月25日,兆隆置业因未支付广告费,违反约定,而被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兆隆置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华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广告费32万元及违约金。上述文件的发布日期为2016年7月21日。

  而重庆银行与兆隆置业签订了从2018年9月14日至2028年9月13日,为期十年的贷款合同,贷款余额为5.87亿元,最近兆隆置业又因欠款被告上法庭。

  据(2019)渝0112民初6422号文件,2019年4月18日,兆隆置业因未付质保金,而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兆隆置业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货款23.58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第一大股东 或存同业竞争

  据招股书,作为重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做出承诺声称,重庆渝富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重庆渝富对其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现有主营业务并不涉及商业银行业务,与重庆银行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而《金证研》金融组进一步调查发现,重庆渝富的孙公司重庆渝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小额贷款”)与重庆银行有业务重叠,涉嫌同业竞争。

  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数据,渝富小额贷款的经营范围是“为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而重庆银行的主营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而银行业务又包含贷款业务、票据贴现和信贷资产转让等。渝富小额贷款成立于2014年12月17日,在2019年4月11日注销,而招股书的签署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

  除此之外,重庆银行的非执行董事汤晓东,同时在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租赁”)兼职董事,其业务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等,与重庆银行也有业务重叠。

  而身为重庆银行的控股子公司,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鈊金渝租”)的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等。这意味着,力帆租赁与重庆银行子公司鈊金渝租都具备融资租赁业务,涉嫌同业竞争。

  据香港交易所信息,非执行董事负责监察及确保集团有稳固基础奉行良好企业管治,同时亦须协助制定战略建议、审查管理层、监察表现报告、定期出席及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委员会会议、合规监控与风险管理等等。

  身为重庆银行的非执行董事,汤晓东又在具有相同业务的其他公司兼职董事,又如何充分履行好其在重庆银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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