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调增手续费佣金税前扣除比例 保险业迎重大利好

  财联社5月29日讯,今日上午,财政部、税务总局分别发布《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重大利好保险业,保险股在11:30左右集体拉升,保险板块涨幅一度超过6%,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一度涨停。

  《公告》第一条明确,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旧办法显示,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而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扣除比例分别调增了3%、8%。

  一位寿险财务负责人告诉《财联社·保险频道》记者“此《办法》降低税负,或者税负递延,有利于提高盈利水平或盈利的提前释放。”

  多位保险业内人士发朋友圈表示重大利好,尤其利好中介机构。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政策是财险业受益大于寿险业。

  近年产寿险业政策调整、业务转型,2017、2018年连续两年盈利状况不佳,2018年产寿合计净利润为1416亿元,同比负增长2.6%,业内人士分析,此《办法》将大大改善保险业的盈利状况净利润将大幅增长,行业净利润将有百亿元级别增量。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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