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谈大数据杀熟:看人下菜碟 已构成价格欺诈

  人民日报昨日发表文章《数据权力如何尊重用户权利》,同在办公室的甲与乙同时打开某打车APP,呼叫起终点相同的快车(平价车)。但发现,平时常呼专车(高端车)的甲,显示价格就比平时只用快车的乙略高。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不为价格法所允许。当大数据无孔不入,也要谨防数据规则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

责任编辑:Robot RF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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